问题:王大爷和李奶奶均丧偶多年,随着岁数的增大,生活的孤独感与扶持欲渐渐增强,于是双方有意结成百年之好,当他们向儿女坦陈此事时,王大爷的子女表示反对,理由是虽然李奶奶人很好,但她毕竟儿多母苦,家境贫寒,连个像样的住房都没有,如果一旦结婚,不仅王大爷的高额退休金被夫妻共有了,而且名下的多处不动产也可能流失,王大爷感觉子女说的也有道理,但又希望能与李奶奶组建新的家庭,以便晚年相伴相扶。王大爷心里很是郁闷,不知如何是好?
解答:要解决王大爷的心结,他只需办两项公证就OK了:一是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约定他们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二是申办遗嘱公证,在遗嘱中明确指定,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百年后指定由自己的子女继承。这样,王大爷子女的担心也就自然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