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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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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2020-03-09 09:38:43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

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回乡证、护照等,遗嘱受益人身份复印件;

2、遗嘱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不动产权证书、车辆登记证等(房产有改建的情况需补办新的产权证/地址不同需统一地址)

3、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立遗嘱人与遗嘱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5、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应为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并需提供相应证明。特别请您对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建议向公证人员咨询,取得详细的材料清单;

6、遗嘱书(可由公证人员代书);

7、立遗嘱人不会签名的要准备私章(和身份证的名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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