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渴望自己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多姿多彩,有尊严、体面地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近日,江西省抚州市民正公证处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为当事人办理意定监护公证,让公证为居家养老架起一座彩虹之桥。
今年82岁高龄的刘老太,老伴已去世多年,膝下有一儿四女,儿子早年离世,且本人一直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又行走不便,刘老太的四个女儿因工作原因不能尽到赡养照顾义务,目前生活起居暂由其儿媳照顾。因此,刘老太十分担忧自己今后的生活特别是在住院或动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时,四个女儿没有时间和精力陪在身边,如何是好?
江西省抚州市民正公证处的公证员黄凌了解她儿媳本性善良,提议让她儿媳担任她的意定监护人,在自己神志不清时由儿媳替自己做医疗救治方面的决定并帮助打理日后的生活起居、财务管理等事务并代其行使在住院期间诊疗中涉及的相关权力。
刘老太在咨询了解意定监护公证的相关事宜后,决定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并指定其大儿媳为她的意定监护人,同时确定了意定监护监督人,公证员积极主动为其起草了意定监护协议书和医疗救治委托书,并促使三方共同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协议书中约定了被监护人在意定监护期间的生活照顾、医疗救治的监护事项、监护职责、监护权限等相关事宜。该处将办理的公证案卷在中国公证平台进行了登录备案。
这两项公证的办理给刘老太吃下了一粒定心丸,让她今后的生活能更加温馨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