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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公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13:44:5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一、申办监护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
(1)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证明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3、证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残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4、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填写公证申请表(网站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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