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3年的3月15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36年来,每年的这一天
似乎成了消费者维权的“节日”
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早已深入人心
要维权,首先要有证据
那么如何取证呢
告诉您:到公证机构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助您依法维权
给您更有力的保障
《民事诉讼法》规定
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在今年的“3·15”,武汉市江天公证处陆续办理了四起保全证据公证,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多领域。
小伙伴们,来看江天人如何帮您维权
01特写拍照+现场试验
固定广场外观现状
承办人:李程凯公证员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当事人A来到我处称,其与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发现承租的商铺外部广场发生多处开裂,地面下沉、下陷,基层下部产生空洞等质量问题,影响其正常经营。在与出租方多次沟通未果后,为日后的维权需要,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我处李程凯公证员接待了当事人,听取了当事人的想法,根据承租物的具体状况,提出专业的取证建议。
到达现场后,由当事人对该广场的外观现状及局部情况进行了特写拍照。鉴于当事人称广场出现下沉、下陷等情况,由当事人现场进行了相关试验并摄像。上述拍照和摄像过程,均在公证员李程凯与公证助理邱莎莉的面前进行
02水杯外观也有专利权?
公证出马助力专利权人依法维权
承办公证员:陈路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当事人B来到我处称,其公司对某水杯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并持有专利证书。但该公司发现某门店销售的水杯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公证员陈路接待了当事人后,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最后决定采取现场进店购买的方式进行保全。
当日,当事人进店购买涉嫌侵权的水杯,同时取得购物票据,公证员陈路和公证员助理王珣全程均在现场。最后,将当事人所购水杯进行封存。
03体育评论上了APP
自由撰稿人:未授权,要保全
承办公证员:张江波
公证事项:保全电子证据
当事人C称:其是一名自由撰稿人,以撰写体育评论为业,经常在各大网站上发表。近期,其发现某APP软件上转载了当事人已经发表的文章,但未经当事人的合法授权,要求将手机APP上的相关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文章进行保全。
公证员张江波分析案件情况之后,建议当事人将其之前在其他网络渠道上发表的文章一并保全,以进行对比,更直观的显示侵权的事实。该保全证据方案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04担心朋友圈图片被删
及时保全防证据灭失
承办公证员:张天东
保全事项:保全电子证据
当事人D称,其与某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其微信朋友圈内关于某公司的相关图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重大证明作用,因担心朋友圈内的相关图片可能会被删除,特申请对其手机微信朋友圈的图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防止证据灭失。
公证员张天东接待后,了解了相关情况,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由当事人操作其持有的手机,进行截屏等操作,对相关朋友圈图片进行了保全。
上述四个案例,只是江天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冰山一角”。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江天人量身定制各类保全证据方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从线下,到线上;
从拍照、摄像,到无人机航拍;
从实体店铺,到淘宝、爱奇艺、抖音等热门APP……
只要有需要,我们就做到。
近几年,江天人积极响应当事人的保全证据需求,努力在保全证据公证领域深耕细作,无论是从证据的类型到保全的方式,一直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保全证据公证渐成我处又一大亮点。
其实,来江天,不用等到“3?15”!
江天人时刻助您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