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学习】办理涉嫌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行为保全证据公证

案例

某软件公司委托律师来我处,称该公司原职工胡某与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内容、期限和经济补偿等内容,但该公司发现胡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在网站上经营与原公司相同的软件业务,且该公司已在网站上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了软件产品,现该网站上可查询到购买记录和软件产品信息,为固定证据,特申请对网站上的有关内容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经审查后,我处受理了此案,登录相关网站对网页进行截图打印固定证据,并出具了公证书。

 

 

 目前,公证机构办理违反竞业限制类的保全证据公证几种形式:

 

 

01.保全网页。上述案例即是这一常见公证形式,即登录相关产品经营网站,查看产品宣传信息、购买记录等内容;在工商登记网站、新入职单位网站、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网站、招聘平台网站等网站找到反应新员工身份的员工录用名单、员工流动信息等内容,保全相关网页内容来进行证据固定;

02.保全行为。一般选择保全邮寄送达行为,劳动者选择在新用人单位地址签收物品、书信等或者劳动者认可由新用人单位前台代收;

03.保全电子邮件。如劳动者在新单位使用的公司邮箱,该邮箱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可以对来往电子邮件内容进行保全证据;

04.保全即时通信记录。如在短信、微信、朋友圈等进行直接业务洽谈或对外发布宣传广告,商务合作信息等内容进行保全证据;

05.保全证人、证言。对知道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情况等证人证言进行保全行为公证;

06.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如对劳动者进出新单位工作场所的影像、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办公软件的入职记录、考勤记录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机构在办理此类公证时必须弄清楚与竞业限制相关的问题。

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离职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双方签订的协议为竞业限制协议。其特征:

 

1对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员工;

2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竞业限制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3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期限。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公证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审核哪些材料?

 

竞业限制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申办涉嫌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是原用人单位为维护权益采取的有效手段,但如果取证不当则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公证机构在受理此类公证时,要慎之又慎,在受理前应当与申请人充分沟通,详细问清办证原因及目的,审核以下材料:

1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原单位员工的入职合同、保密协议、离职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单位性质以及原单位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内容,判断该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确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要注意与竞业禁止的对象(即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进行区分;

2查看申请人提供的入职合同、保密协议、离职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材料,是否对竞业限制有明确约定以及约定的内容,同时对比申请人掌握的证据材料,申请保全的内容是否反映了违反相关约定的行为和事实;

3确认原单位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若违反该时间限制而签订的相关文件作为主张权利并申请公证的依据或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的时间节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则不能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申办保全证据公证;

4要求申请人单位提供向原单位员工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凭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可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的前提是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若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劳动者可选择不受竞业限制约束并要求解除相关约定,那么用人单位也不应主张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申请办理违反竞业限制的保全证据公证也无法律依据;

5违反竞业限制的证据是否真实、保全证据的方式是否可行。在取得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是否会侵犯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需要提前评估的,否则可能面临着非法取证的质疑。

 

当下,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经济向互联网经济转型时期,大众创新、大众创业,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经济模式,这些经济模式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市场需求。人才的流动伴随的就是劳动关系的变动,良性的劳动关系才能促进市场的发展。劳动纠纷中涉及竞业限制的保全证据公证客观上亦是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环境的利器之一。因此,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既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助力申请人维权,也要避免出现侵犯他人的权益影响公证证据效力的问题。